因乐清市柳市镇建成区道路综合提升工程-柳青路施工需要,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对柳青路实施交通限制,限制期间道路车道减少,减速慢行,现公告如下:
施工期间,望广大司机朋友经过时注意减速通行,车辆要按现场交通标志要求通行,并服从交警和路政人员现场指挥。在此,对施工期间给出行车辆、周边居民带来不便深表歉意,请谅解与支持。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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