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后无偿移交贾汪区政府,以上内容在《地块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中明确,并在地块出让时公示,由贾汪区人民政府履行监管职责。
地块溢价率不高于 15%,总价不超过 3803 万元,达到最高限价后,仍有两家及以上企业参与竞买,终止竞价,采取摇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人。
地块溢价率不高于 15%,总价不超过 3328 万元,达到最高限价后,仍有两家及以上企业参与竞买,终止竞价,采取摇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人。
地块溢价率不高于 15%,总价不超过 3918 万元,达到最高限价后,仍有两家及以上企业参与竞买,终止竞价,采取摇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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