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加油站如往常一样,工作人员正在给来往的车子加油。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巨响传来,似乎发生了什么事故。
工作人员赶紧挂好油枪,跑出去一探究竟。只见一位大叔骑着一辆三轮摩托车,连人带车,直直的顶在了,停在加油站旁边的一辆大货车上。
后来交警到场,据了解三轮车驾驶赵大叔,为了躲避一辆轿车,突然向右转弯,车子失控,直直撞上了大货车。
导致赵大叔身受重伤,所幸被及时送往医院抢救,保住了性命。让人想不到的是,交警找上门后,轿车车主也是气愤不已。
交警说她有责任,她很是愤怒。因为事发时,自己是正常拐弯,并对三轮车进行了避让。因此她觉得自己太冤枉了,自己不需要对此事负责。
然而交警在调取监控后判定,虽然赵大叔要为此事付百分之50的责任,但因为躲避小轿车才发生了意外,为此小轿车理应承担部分责任。
所以两名车主都要承担30%的责任。对于赵大叔的说法,轿车车主认为,赵大叔属于无证驾驶,而且三轮车上根本没有安装刹车系统。
她一直以为自己这样停是合法的,也是事发之后才知道货车不能停放在加油站附近。而且事发时,自己停在那里根本就没动。
如果像赵大叔的说法,自己和轿车车主都要承担30%责任,一起达到60%了,赵大叔自己却没有承担主要责任,这是不公平的。
交警通过查看视频监控,确认赵大叔的三轮车是无证驾驶,而且没有刹车。是因为急转方向,车速过快造成了这次事故。
小轿车虽然有避让,但当时已经驶入辅道内,妨碍到正常行驶的车辆,对三轮车造成了阻碍,对这次事故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之外不外乎人情。赵大叔的案情处理,充分体现了法律维护人情,保护弱势群体的一面。站在赵大叔的角度,是比较温暖的处理。
但站货车车主的角度,就真的有点祸从天降,避无可避的无奈。假设当初货车没有停在这里,赵大叔是撞在了墙上,有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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