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疼痛不能一忍了之”专家呼吁重视女性和中青年疼痛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建造师 > » 正文

【《公务员法》问答系列解读四十】如何理解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

浏览: 1365 次 来源:网友供稿

  原标题:【《公务员法》问答系列解读四十】如何理解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公务员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着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奖励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定期奖励,是指按相对固定的周期进行的奖励。比如,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的嘉奖、记三等功等奖励,一般每3年或5年一次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等。及时奖励,主要指对在完成重要专项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处理突发事件或者在特定环境中做出特殊贡献者及时进行的奖励。强化对公务员的及时奖励,有利于突出奖励的时效性,更好激励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具有不同的激励功能,分别针对精神层面、物质层面。精神奖励针对的需求层次更高,激励持续时间更长、作用更大。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有利于增强公务员的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符合我国公务员作为人民公仆的职业特征和职责要求,是我国公务员奖励制度的鲜明特点。给予受奖励公务员一定的物质待遇,体现了对优秀公务员在生活上的关心关爱,对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公务员法和有关法规中关于公务员奖励奖金待遇的规定,是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具体体现。

  九、如何理解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在公务员的条件要求中突出政治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二十六、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重点是什么,如何理解修订后的公务员法把政治素质作为考核的重点之一?

关键词: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广告合作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