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娄底市城管执法局依法对市民邹某露天焚烧落叶行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是该市城管部门针对此类违法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8月25日晚,娄底市城管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长青街某学院附近存在露天焚烧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确认存在焚烧行为,并立刻拍照取证。次日,通过走访调查,执法人员锁定当事人邹某,确认其违规焚烧落叶面积约2平方米。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相关规定。
“这是领导市城管部门首次对露天焚烧落叶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该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正值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期,我们始终坚持宣传教育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对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据了解,今年以来,娄底市城管执法局已查处露天焚烧案件10起。此次首张罚单的开出,标志着该市城管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下一步,娄底市城管执法局将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查、智慧城管平台等技术手段,构建更加完善的监管体系,持续加大执法力度。
娄底市生态环境专家提醒,露天焚烧会产生大量有害物质,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同时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建议市民通过正规渠道处理落叶等废弃物,切勿私自焚烧。娄底市城管执法局呼吁广大市民共同维护城市环境,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通过娄底全民管城微信公众号的“随手拍”功能反映问题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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