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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启系”两上市公司近两年亏8亿赵丰涉内幕交易遭立案财务造假被罚150万

浏览: 1365 次 来源:网友供稿

  12月5日晚间,兴民智通(002355.SZ)和*ST和科(原简称“和科达”,002816.SZ)发布公告显示,两家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丰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

  公告还显示,因旗下东方网力(300367.OC)连续四年存在财务造假,赵丰被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目前,兴民智通和*ST和科的业绩表现均不佳,2022年和2023年前三季度,两家上市公司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亏损约8亿元。

  12月5日晚间,兴民智通和*ST和科发布公告显示,公司于12月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丰的通知,其于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于11月29日收到关于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网力”)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兴民智通表示,本次立案系针对赵丰涉及上述事项进行的专项调查,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东方网力及其下属子公司通过虚构合同和验收单、提前签署项目合同、要求客户配合签署验收单等方式,2017年、2018年在与22个客户签署的81个购销合同未实际执行的情况下,依据无商业实质的验收单据确认收入;东方网力的子公司东方网力(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苏州网力”)向4家供应商采购服务器、配套软件等资产,部分资产未实际交付给苏州网力,2019年、2020年苏州网力采购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与采购合同实际执行的金额不符;2020年12月,东方网力为消除审计机构对其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保留意见,通过外部单位配合提供资金,进行无商业实质的资金循环,形式上收回预付账款、支付应付账款、减少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公告显示,上述事项导致东方网力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认为,赵丰作为东方网力时任董事长、管理委员会负责人,主持董事会工作、全面统筹公司经营管理,未勤勉尽责,对东方网力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依据相关规定,是东方网力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拟决定:对赵丰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兴民智通和*ST和科均表示,本次行政处罚系针对赵丰先生个人的处罚,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资料显示,东方网力曾是一家上市公司,2022年5月底,公司公告称收到深交所关于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并退到新三板。

  兴民智通2021年年报显示,赵丰1982年8月出生,现年41岁。他拥有研究生学历,是经济学硕士学位、保荐代表人。

  毕业后,赵丰曾任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2016年10月,赵丰跳槽进入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并担任总裁助理。

  彼时,兴民智通收到实际控制人魏翔通知,其控制的深圳创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创疆”)与深圳市丰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丰启控股”)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丰启控股拟收购深圳创疆持有的青岛创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创疆投资”)100%股权。

  历经波折,2022年1月,赵丰带着1亿元现金成为了兴民智通实控人。由此,赵丰完成了华丽转变。

  2022年9月,*ST和科公告,公司原控股股东作价4亿元向深圳丰启智远转让其持有的16%股份。交易完成后,丰启智远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公司实控人由金文明变更为赵丰。

  2023年4月,兴民智通、*ST和科均曾披露,无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丰取得有效联系,但各自控股股东能沟通正常。赵丰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也不参与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在无法与赵丰取得有效联系期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2022年,*ST和科营业收入为8625.62万元,净利润亏损8107.05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为6649.57万元,净利润亏损1752.48万元。

  兴民智通则更为凄惨,2020年至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65亿元、14.18亿元和8.20亿元,连续三年下滑;净利润分别为-3.55亿元、-5.48亿元和-5.21亿元,持续三年亏损。

  2023年前三季度,兴民智通营业收入达6.19亿元,同比下滑2.77%;净利润亏损虽有所收窄,但依然亏了1.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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