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一男子花158元点一只烤鸭,上桌后只有一小盘,男子怀疑店家缺斤少两,为了求证他重新点了一只,并当场看片烤鸭的全过程。结果片完一盘后还剩大半只。
他们询问了店员,店员经过确认后,回答他们说一只就这一小盘。并且还说,如果不相信,可以再点一只验证一下。
该男子不信,和朋友随即又重新点了一只,这次他们亲眼看着师傅片烤鸭,结果片满一盘后还剩大半只烤鸭。
该男子让店家把剩下大半只片好端上来,可他们也没有片,直接拿着袋子把剩下大半只装好,就放在了一边。
这件事引起了很多人的讨论。有人说店家简直是太过分了,拿着那么一小盘说是一整只鸭,这就是缺斤少两啊!
具体而言,男子点了一整只鸭,店家提供烤鸭只提供一了小盘,还非要说是一整只鸭,直到男子重新点了一只鸭,亲自验证了。店家这种手段和故意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消费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有义务真实地向消费者说明所提供服务或商品的有关情况。
当该男子询问店员烤鸭不可能只有这一小盘时,店家还振振有词的说,这一盘就是一整只,不信还让他们重新求证,店家隐瞒情事实未使该男子了解真实情况。
具体而言,该男子花了158元并没有买到一只烤鸭,花了多的钱,买到了缺斤少两的菜品,侵犯了男子的公平交易权。
该男子进入该店点餐,已经和该店形成了合同关系。店家明码标价一只烤鸭158元,但是并没有上足一只。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
具体而言,该男子可以和店家协商,全额退款并进行3倍的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投诉至市监局,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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