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这种情况首先要确定过世的父亲是否立有遗嘱。如果没有订立遗嘱,房子是父亲与一个儿子共有的,父亲去世,其他子女有继承权但能继承的是属于父亲的那部分财产,属于其中一个子女的那部分房产份额是无法继承的。父亲去世,其所持有的房产份额,会由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简单来说,就是各占一部分比例,这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说有遗嘱的话,那就按照遗嘱来分配。
很多时候父母一方去世,而另一方还健在的话,往往是不会进行遗产分割的。多数时候是父母双方都去世了,子女才会开始分割父母的遗产。具体分配的时候,可以参考各个子女对父亲赡养义务情况、个人经济状况等等,协商解决分配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人对继承财产份额有异议时,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优先选择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最后才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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