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日,西平县专探乡某村村民宋某某来到乡人民调解中心寻求帮助,宋某某称自己于2018年和本村委第十村民小组(以下简称村小组)签订了一份坑塘承包合同,约定将村小组集体所有的一个坑塘承包给宋某某,合同期20年,租金每年550元,宋某某一次性支付了租金11000元,但是至今对方未向宋某某交付坑塘,期间双方多次沟通协商均没有结果,希望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员在全面梳理案情后,认为此案案情比较复杂,纠纷时间持续太长,牵扯人员较多,又涉及到法院的判决,如果当事人宋某某申请强制执行,会对整个小组成员造成坏的影响,同时有激化矛盾,引发集体信访的风险,因此需要尽快调解,以保证矛盾纠纷不扩大。
2022年12月13日,调解员组织两方当事人坐到一起,耐心疏导各方,温言相劝,从法律政策和人情事故两个方面着手,向他们辩法析理,分析利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宋某某与村小组重新签订一份坑塘承包协议,协议内容约定的租金和承租年限与原协议一致,租金不再缴纳。村小组须于5日内,将坑塘交付于宋某某使用。
该案件为合同纠纷,主要是因双方当时人中一方当事人身份比较特殊,牵扯的人员较多,矛盾持续的时间也较长,一部分当事人对时间的态度不一等问题未及时解决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如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均有可能使矛盾激化,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在该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始终站在第三方的立场,向双方了解沟通具体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分析,找出争议焦点。在此基础上围绕争议焦点,分头做双方工作,讲明利害关系,解读相关法律,明法析理,解疑释惑。由于调解思路明确,调解方法得当,逐步缩小了矛盾双方的意见分歧,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最终促成了调解协议的达成,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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