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同意东排社区杨美凤、吴昌总、黄荣平、林晓芬/陈如扮、薛纪叠、何传佐、顾孟章、李中傅等8户8间危房拆建按规划许可拟建1幢8间公寓式住宅。使用土地面积351.59平方米,建筑总基底面积351.59平方米,建筑层数4层,总建筑面积1478平方米。土地坐落于龙港市双排街241-255号。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以上公示内容若有异议的,可在本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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