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当天合肥交警通过重点路口宣传教育、交通安全课、校园路牌粘贴宣传标语等方式,按照“宣传教育为主突出违法行为处罚为辅”的原则,开展非机动车违法乱象的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高非机动车骑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在经开区明珠广场附近,经开交警正在对过往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进行《条例》的宣传工作。交警提醒,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出行一定要记得规范戴头盔,搭载人也同样要记得戴好头盔,同时也要注意不要逆行、闯红灯等。
在此次发布的《条例》中,明确规定驾驶人和搭载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合肥高新交警深入辖区各个学校周边开展《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宣传教育行动。执勤民警、辅警在学校门前重点针对学生和家长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进行现场纠正和批评教育。
经开交警大队一中队提前对接辖区14所中小学,在路队牌上粘贴“戴头盔、保安全、促文明”标语,在学校放学时段由学生来宣传。结合条例内容利用交通安全宣传课和主题班会的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理论培训,上学放学时段在辖区中小学门前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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